作者:温宗翰/民俗亂彈執行編輯
在臺灣街巷或廟口,搭著帆布的舞臺上,時常可看到一齣戲。劇中有八仙各持法器顯現神通,渡海翻山赴會以向瑤池金母賀壽;宴席上,眾仙家吟詩作對、共享瓊漿玉液,進而飲到酩酊大醉;王母為顧及形象暫且退席,接著八仙不僅向臺下凡夫俗子撒賜酒水、糖果、糕餅或錢財,還各個酒醉癱倒、嘻笑跳舞,最終八仙以放浪形骸模樣收場。
聖凡交態 醉仙顯神通
醉仙,是廟會慶祭時常搬演的扮仙戲,雖然情節簡單、臺詞精要,靠著後場音樂與演員肢體表演,卻也可演到一個多小時;有時為了配合現場廟會祭典,甚至整個下午都只演此劇,不做他戲;即便時代更迭,廟口戲劇演出改放電影,映前通常也會特別播出十幾分鐘的扮仙小短片,以延續扮仙戲的儀式地位,顯現醉八仙在儀式中的重要性。值得注意是,何以在祭典中的扮仙戲,會有別於神明威嚴形象,展現眾仙憨醉嘻鬧的「非常」樣態呢?
推測是因為八仙在戲裡象徵著天上「眾仙」,既到「華堂」為王母慶賀,便要表現仙界喜慶宴會的節日狂歡氣氛,為廟會慶典具像化未知的神仙世界,提供世間人們觀賞進而產生同感。再者,戲曲傳說中,八仙原就是凡人成仙,既雲遊四海也出沒人間,大醉一番後便就袒露出人性,甚至有鐵拐李(或呂洞賓)挑逗何仙姑,漢鍾離作弄呂洞賓等情節,彼此玩樂打鬧。這齣醉八仙不僅僅演示人神共歡的場景,也隱喻著神性通人性,暗示人神之間無多大距離,生活日常之中即有仙靈,人也能成仙成聖等道理;而那醉酒之歡,就是人神之間的共體共感。
祀神敬酒 牲肉相佐
酒能通神,是普遍人類社會原始信仰共通的思維,古籍《禮記》中,便記錄祭酒是「敬禮」之意,又於祭祀後行「啐醴」,即是祭畢飲酒的習俗。另在臺灣原住民族祭典中,也常可發現以酒祭神,或祭祀飲酒、聖俗共歡的場景;成書於17世紀初的《東番記》,就有提及不少原民釀米酒用於婚喪慶祭,甚有罰酒習俗,現行西拉雅族祭祀文化中,也常見噴酒禮,或以米酒、檳榔祭祀祖靈的儀式。甚如大內頭社夜祭,尪姨也會在開向水儀式中,將米酒灌澆於向水,象徵啟動靈力,再讓祭典中人們飲用;儀式最後,尪姨點收獻豬時,也是取血臟與米酒同飲,顯現收下人們的獻禮。
古早社會用於祭祀的酒,往往是釀製品;釀酒獻神,是取其物質轉換的表徵,也取其能散發出濃郁氣味之目的,藉著氣味溝通看不見的超自然界神靈。在許多民間信仰儀式中,最常見混合著用肉品氣味與酒香來與神溝通的祭祀型態,一般民眾款辦「三牲四果」祭祀神靈時,案桌前肯定也要有酒水相佐,甚至會以「三牲配酒,四果敬茶」的對應關係來祭祀;即:備三牲用三杯酒,五牲則配五杯酒,以作為禮節的表現。
回顧古籍文獻,其實沒有寫明酒禮與牲肉如何搭配應用於祭祀,當前祭祀觀念與古代有極大不同;比如,東漢班固所編寫《白虎通義》中,寫明「三牲」是「牛一,羊一,豕一」,偏偏今日臺灣民間社會普遍定調三牲為「雞、魚、豬」,這顯現島國民俗必是隨著時代變遷、社會發展,以及自然環境差異,而有其在地性特徵。
酒肉生靈力 兵將顯神威
臺灣民間常見祭祀活動中,就屬「賞兵犒將」最為常見,無論是神明聖誕千秋、進香、遶境、進錢補運、過關祭煞等等,甚或每逢初一、十五日的祭祀活動,都能看到犒賞神明兵將的儀式存在,其必備祭祀品就是「肉酒」,許多地方說法甚至認為,可以沒有準備飯菜,卻不能沒有款辦肉酒;因為食用肉酒能促進兵強馬壯,增添五營靈力,若不用肉酒祭祀,則會害營兵、營將軟弱乏力,到時候連神明也難為百姓服務。
民俗邏輯中,所謂兵將就是有別於媽祖、關聖帝君或玄天上帝等列位正神,屬於神明的部屬。在許多儀式象徵裡可以發現,兵將便是指神明的「靈力」,比如刈香、請火等,都是為增添兵將、增進神明靈力所進行的信仰活動,即便是每戶人家都會進行的「拜天公」儀式,以祭祀上蒼為核心,卻也必然得要在案前款備酒水與三牲,用以祭祀天兵天將,由此便可知,民間社會祭祀兵將觀念的重要性。酒肉這類氣味偏重的供品,在儀式中成了信仰靈力的催化劑;故俗諺特別提起:「無酒共神明跋無桮」,意指沒有準備酒水向神明請示問題時,不會獲得回應,在在傳達「酒」是祭祀聖品的觀念。
將酒用於祭祀以外,多數祀神儀式最後,還得要焚化金紙財帛奉獻給神靈;一般待金帛將要化盡時,便要取祭祀中的酒水,來澆遶金爐三圈,象徵神鬼已來取用金銀紙錢,此動作在民間社會通稱作𫝏錢(Gàn-tsînn)。俗諺甚至有云:「𫝏錢𫝏乎圓,圓滿大賺錢」,以神明收取金紙作為儀式象徵,傳達出儀式圓滿終了的思想;同時,這也是以酒水做為神明收取金紙時,將物質轉化為靈力的重要象徵。
臺灣人一生都有一口米酒
臺灣人的生老病死、婚喪慶祭、歲時節日、信仰儀式等等,幾乎都用得上米酒,家家戶戶除了柴米油鹽醬醋茶外,也幾乎都會在廚房擺上一罐米酒(或紅露酒),即使不用以飲品,也用作燉煮各類食材以增添風味,常見如煮菜增鮮、滷肉燉香、海鮮去腥,或用於薑母鴨、燒酒雞、羊肉爐等食補湯品作為提味良物。此外,每年立冬或逢天氣寒冷時,也都要以米酒來燉煮補湯食用;生活中每個臺灣人在有意無意間,肯定都曾食用米酒。
俗諺有云「生贏雞酒香,生輸四塊板」,這是指早年女性產子不易,若能順利生產則能「坐月子」,享用產後食補,但若生產不順,則可能直接面臨死亡危機。臺灣人普遍的食療觀念,會取米酒煮麻油雞、燒酒雞等,讓產婦食用以療補身體;此時,也正逢育子餵奶關鍵階段,所以常有人說,臺灣人在出生以後,很早便透過母親的奶水喝到人生第一口米酒。
此外,在生育禮俗中,小孩出生剛滿三天,便要準備雞酒、油飯,用以祭祀家中祖先與神靈,並要送往娘家,俗稱「報酒」,其意義就是向天地諸神與祖先、娘家父母等對象,通報女子已生下小孩的喜訊。是以,雞酒不單純只是婦女的補品,也是酬謝神靈的供品;許多地方習俗中,甚至會舉辦賽閹雞、吃丁酒習俗,凡有生男丁的家庭,皆要在年度神明聖誕時,準備閹雞與米酒敬奉神靈,結束後則在廟中設宴,讓鄰里共食「丁酒」。在男女平等的今日,已發展成無論生男、生女都會宴客,以便共享生下子嗣的喜悅;另如竹山紫南宮,則因信徒布滿全臺,求子者眾,以致每年攜雞酒前來還願者過多,遂形成如今每年皆於年初煮雞酒宴請四方善信的節俗活動,蔚為地方特色。
萬用米酒 形成臺灣特色
在先民累積下來的生活智慧中,米酒也有許多萬用功能;比如,取米酒、生薑塗抹於頭皮,據說較容易長出頭髮;早年生命禮俗也會在新生兒「作膽」「剃髮」儀式時,取酒精塗抹於頭皮,期許嬰孩頭好壯壯,趕快生髮長大。
甚且,在許多漢醫醫書中,也能發現米酒的藥引功能,無論內服或外敷,皆有相關記載;只不過,古昔所謂的米酒,與今日略有不同,昔時米酒多為釀製品,囿限於米獲能力與釀造技術,並不普遍常見。普及化的米酒,主要是日本殖民統治以後,因臺灣製酒技術精緻化與專業化,尤其1926年蓬萊米誕生,以及1930年代以後的技術改進,以發酵技術結合蒸餾熟成的蓬萊米酒,廣受喜愛,這才使米酒成為臺灣特色,並影響迄今。
酒國英雄 酣暢有度
飲酒抒懷作樂,是無國界共通的「語言」,在臺灣更是交際應酬、結識朋友的重要「禮俗」;為在飲酒時,能增添興致,酒國英雄必然要學會各種「拳術」,尤其受到各類生活文化影響,臺灣划酒拳種類繁多。比如受日本文化影響而有「パラ拳」與「ソロ拳」;前者於臺灣在地化過程被改為臺語,但今日已較罕見,後者為年輕人改編為「五、十、十五」;除此之外,也有所為鴟鴞拳、三國拳、外省拳等。
一般最常見的臺灣拳,早期又有稱為「官話拳」。在划拳時,雙方須同時單手出拳,伸出手指比劃數字,口中則猜喊著兩人手指頭加起來的總合,若順利喊中手指總數則算獲勝。為讓氣氛活絡,在猜喊數字時,會參雜吉祥話,這也是猜拳策略之一;早期常見有:單操(當朝)、對對(兩相好)、三三(杉仔)、四季(四逢)、六連(六順)、七巧(巧投)、八仙(八匹)、九怪(快投)、十全(總來)等,以上分別代表數字1至10,但也能抽換其他詞彙,甚至故意開黃腔等,變化頗多;只是,猜拳時,數字要喊在話的前頭,且秉持「拳不離拇」原則,亦即口喊的數字邏輯不能與手指差異過大,如喊出當朝,卻比出食指,或兩隻手指,這就是偏離了猜拳的邏輯,會特別被罰杯。
較有趣是,臺灣拳並沒有五這個數字,外省拳則有「五魁首」,一般認為這是因為「五」的臺語發音通「誤」,雖可飲酒狂歡,但絕不能飲酒誤事,這是一種忌避習俗;在臺灣節俗邏輯中,普遍也避諱「五」,比如五月不娶妻,或認為五月節瘟病滋生、禍事較多等,都是相近的文化思維。正所謂「酒醉心頭定,酒瘋沒性命」,正顯示飲酒能增添生活情趣,增進友誼,實際上也有酒後失序誤事的危機,民俗邏輯也有著叮嚀提醒的生活哲理。
除此之外,臺灣人總習慣於飲酒時豪邁地「乾杯」,有首膾炙人口的歌曲〈杯底不可飼金魚〉,係由知名音樂家呂泉生作曲,陳大禹作詞,傳唱數十年,更被視為酒國國歌。詞句取材自臺灣人拚酒乾杯的習慣,乍看之下在勸人飲酒,透過豪飲酣暢,結交好友,忘卻憂愁;但實際上,詞句裡也有濃濃的藉酒消愁之感,尤其最末幾句話「心情鬱卒若無透,等待何時咱的天」,更普遍被認為是對1950年代社會狀態充滿肅殺之氣的回應。
常有人說「喝酒似神仙」,在酒酣耳熱之際,如仙神般的清逸飄然,忘憂卻慮,是不少人短暫逃離世俗凡塵的重要時機,但貌似歡愉的酒場,在乾杯豪飲剎那間,究竟是喜是憂,恐怕也只有飲酒人才能知道。
*本文刊載於《薰風》,第23期1月號,202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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